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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规定产检假有几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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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规定产检假如下:

1、怀孕第1-6个月,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;

2、怀孕第6-7个月,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;

3、怀孕第8个月,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;

4、怀孕9个月以上,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,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。

产假申请流程如下:

1、申请安胎假,向医院开具证明,递交上级,等待批准;

2、申请产前假、产假、哺乳假。就要统一出具身份证复印件、结婚证复印件、准生证复印件加上自己填写的产假申请书一并递交上级;

3、产假请假条中有几大要素不可少,申请单位的领导、申请原因、假期时长、申请人签名、申请时间以及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条文附件。当然最后还必须要有感谢语,这个是基本规范语也是基本的礼貌。

综上所述,产检假一般需要每次做产检时的预约单、妇产科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和医院建档的保健卡。

【法律依据】:

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六条

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,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,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。

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,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,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。

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,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。

第七条

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的,应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可增加产假15天。

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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